由北京大学主办、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动漫中心承办的中国动漫产业论坛1月6日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本次论坛主题为“动漫形象授权与品牌营销”,探讨动漫企业如何通过形象授权与国际品牌的营销战略相结合,以实现动漫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双赢;探讨形象授权在延长动漫产业链、增加企业收益方面的贡献;探讨知名国际品牌如何通过动漫形象授权商品进行品牌营销。
2007年,我国动漫产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尤其是广电总局规定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时-20时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这个在黄金时间禁播境外动画片的政策实施了一年之后,不仅使观众开始为国产动漫着迷,也为国产动漫产业开启了市场的大门。
动漫之所以称之为产业,不仅仅因为它是节目,更重要的它还是产品,或者说是由多项动漫产品构成的“产业链”。
原创动漫制作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由于目前国内市场还没有对动画片的买卖定出价格标准,因此动漫作品的价格都被压得很低。即使再好的节目制作卖到电视台,得到的费用也相当低廉。需要投入几千元一分钟的动画,卖到中央台才几百元一分钟,地方台更是只以几十元钱一分钟的价格购买。动画片在电视台这一块的收入回报不超过1/5,很难挣回本钱。
相对于低廉的动画制作播出费而言,动漫衍生产品的市场却是潜力巨大,因为卡通动画形象可生产一系列相关的食品、玩具、服饰、生活用品、音像制品等,更可以向餐饮业、娱乐业等相关行业延续发展。动漫产业要生存,动漫原创形象并不是主要的盈利来源,有很大的一部分利润隐藏在动漫产品的开发渠道、终端方面。其实,对动漫产品来说,无论你动漫形象好坏,最后都要在动漫终端里实现。
上世纪80年代,美国、日本将其《变形金刚》、《铁臂阿童木》等动画片以送播的形式引入中国。在节目播出费上慷慨地“分文不取”的日本人,却在动画片形象深入人心之后,以高价向中国倾售其玩具、服装、文具等相关衍生产品,赚了个盆满钵满。
一部动漫作品的成功,不仅仅是在收视率上获得成功,更应该是将其动漫形象作为一个品牌进行开发并尽可能地拓展其衍生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形成有效的动漫产业链,才是动漫企业的生存之道。所以,国内动漫产业在与国际先进的动漫制作商合作的同时,不能只是一味地抱着向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学习的心态,忽略了为他人做嫁衣之后随之产生的动漫产业链断链现象。国内动漫产品开发要摆脱原始的阶段,拉开动漫产业链条。
动漫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朝阳产业,但是我国的动漫市场潜力却很大。比如说,一个动漫品牌只要能占据1%的中国市场,那就意味着它拥有了上百万的利润。动漫产业的前景是非常乐观的。